一、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秦皇岛市奇石艺术学校校规、校纪管理条例》。
二、互相关心、团结友爱,爱护公物,注意安全。
三、争创“文明宿舍”。
四、自觉遵守宿舍纪律
1.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,不得阻挠生活老师的正常工作、不顶撞辱骂管理人员。
2.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,宿舍长配合生活老师负责督查宿舍卫生、午休和就寝纪律。
3.按时起床、出操、午休、就寝。午休、就寝后不做影响自己及他人休息的行为和举动。
4.进出公寓楼(宿舍楼)保持安静,靠右侧通行,不大声喧哗、不追跑打闹。5.严禁携带危险物品(易燃、易爆、仿真枪械、管制刀具等)进入宿舍。
6.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、电器和私接电源插头等。
7.爱护宿舍公物,不在墙壁上涂抹刻画、张贴宣传作品。
8.上课期间住宿生不得回宿舍或在宿舍逗留。
9.严禁男、女生互串宿舍、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。
10.住宿生请假回家,必须持班主任的请假批准卡到宿管室进行登记。不登记或不按时回宿舍,视为夜不归宿。
11.不看不健康的书籍,不讲不健康的故事,不搞不正当的活动。
12.认真做好宿舍值日,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,按要求整理个人内务。
13.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不乱倒脏水、不乱丢果皮纸屑,不准带饭菜及食品进宿舍。
14.节约用水用电,不放“长流”水,不开“长明”灯。
15.同学之间互相尊重、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。
五、内务标准及要求
1.被子叠好摆放在靠窗户一侧床头,叠口朝向门口,枕头放在被子上。床单整洁平整,沿床边叠齐,床上不乱堆杂物。
2.洗脸盆、暖瓶、水杯、清洁工具、垃圾桶等物品,由生活老师指定地点摆放。
3.洗漱用具整齐摆放在洗脸盆内,毛巾对折放在洗脸盆外沿上。
4.鞋子摆在床下,鞋跟朝外成一条直线。
5.衣物放在各自的储物柜内。
6.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,被、褥要经常晾晒,被罩、床单、枕巾、衣服、鞋袜等要经常清洗,养成勤洗澡、洗头、洗脚的良好习惯。
7.每个宿舍每天安排一名同学做卫生值日,负责室内打扫与保洁。
8.保持宿舍空气流通,无异味。
9.便池用后及时冲洗干净,关好龙头。
六、公物使用及保管
1.宿舍启用前生活老师对宿舍各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、检修和配置,合格后方可启用。
2.学生应爱惜公寓(宿舍)内一切公共设施,保管好室内备品,。如有故意损坏,能确定责任人的责任人赔偿,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宿舍成员集体分摊。除照价赔偿外,还将作出严肃处理。
七、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
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,强化住宿生自我保护意识,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:
一、要增强安全意识,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,防止丢失。凡贵重物品和现金一律不得存放在宿舍,违规者后果自负;携带物品进出宿舍,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。
二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。
三、不得将非住宿生和异性带入宿舍楼,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。
四、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、打架、喧哗滋事。
五、严禁使用电器和明火。
六、严禁将管制刀具、哑铃、拉力器、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入宿舍楼。
七、上课、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的批准卡。
八、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,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,严禁攀登宿舍窗台。
九、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,以免发生摔磕碰伤;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,以免出现砸伤事故;对保温瓶妥善放置,以免出现烫伤事故。
十、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,不得推搡、拥挤,避免踩踏事故。
十一、学生、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、床铺护栏等处,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修理。
十二、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。晚熄灯前,要逐个宿舍点名,发现未回宿舍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,核实清原因,并记录。对就寝迟到学生要批评教育。
十三、提高警惕,严防各类案件发生,发现案情或险情,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,主动配合,提供线索,消除隐患。
十四、公寓(宿舍)楼内成员人人都是安全员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。
十五、凡违反以上规定,视情节轻重将予以扣减学分、纪律处分。造成事故的,赔偿损失,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