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容仪表是学生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,学生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,在美的要求上要讲科学,切勿赶时髦、图虚荣、不加分析的盲目模仿,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为了规范全校学生的仪容仪表,根据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行为规范》,特对学生的仪容仪表作出以下规定:
一、着装
1、不穿拖鞋;
2、外衣的钮扣除颈部外其余均要扣好,若是拉链则必须拉到胸前;
3、女生不准穿高跟鞋;
4、不准穿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奇装异服(如男生穿色彩艳丽的或印有艳丽图案的服装、乞丐装等、穿带有长流苏的服装等);
5、夏天男生不准穿背心,女生不准穿吊带衫;
二、发型
1、男女生一律不准染发、烫发;
2、女生不准留披肩发,应统一扎起;
3、男生不准留长发, 两耳外露,后面头发不过及衣领,不准留光头,不留长鬓角,额前不过眉;
4、不准使用摩丝类用品,定型剂;
三、其它
1、女生不化妆;
2、男女生一律不准佩戴手钸(手链、项链、挂件、耳环等钸品);
3、不留长指甲、染甲;
4、注重个人卫生,头发清洁,颈部无污垢。
说明: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学期开学初为重点整治期,本规定要求各班主任作好宣传,认真落实、自查自纠。
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教育处。